11月8日是新中国第二十二个记者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新闻宣传舆论工作,推进新闻工作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文学与传媒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将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首次刊登发表在各级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及新媒体上,宣传我校的新闻作品。
二、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新闻奖设立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按各项目要求申报。
(一)消息类:迅速报道学校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长度不超过1000字。
(二)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长度不超过4000字。
(三)摄影类:各类单片和组照。
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具有表现力,文字说明完整,简洁清晰。
(四)新媒体类:发表于学校、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官方微博、微信、QQ校园号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充分应用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具有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特色。
(五)音频、视频类:不单独分文体。发表于校园广播台、各二级网站,以音频、视频的方式发表的新闻作品。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一)报送时间
2021年11月12日前报送,联系人:何雯,电子邮箱:957017844@qq.com。
(二)报送办法
1.文字类作品的文字稿为1份完整样报和该作品剪报的复印件;
2.音频、视频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
3.图片作品为作品复印件及该作品剪报、网页截图复印件等;
4.视频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刻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广播电视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
5.提交作品登记表(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纸消息、评论、通讯、新闻摄影等参评作品的作者,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不含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应加在真实姓名后的括号中)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