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1、答辩者在答辩前须将指导教师认可的论文初稿、二稿、三稿(保持教师修改痕迹)以及定稿的电子稿打包寄给指导教师保存。答辩后一周内将根据答辩老师修改要求完成的定稿连同需要填写的十个表格打包(即最终需要装订打印的电子稿),集中交到所在班级班长处,同时缴纳有关费用(见附件2)。学生答辩前还必须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士学位申请书》(2012年版),打印二份(贴照片,有电子照片,可打印),连同该文件电子稿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在答辩前交至院部。以上材料不按规定时间交的,一律不予安排答辩或者不予以评定成绩。
2、毕业论文必须符合【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中毕业论文格式统一要求,所有答辩同学须提前将定稿论文电子稿交指导老师做形式审查,形式不合要求者,将不予以答辩。
3、答辩前需抽签决定答辩顺序,答辩者按照顺序答辩。答辩时,应扼要报告论文选题的意义、主要观点、论证过程和阅读的主要文献。陈述时间控制在8—10分钟之间。
4、答辩者回答现场老师提问,通常须回答3—4个问题。每名学生答辩总时间在15分钟以内。
5、所有学生必须按要求自始至终参加所在组答辩,不得中途离开,否则答辩成绩降一等级。答辩结束后,答辩人短时间内不要擅自离校,等候答辩结果,若不能通过,需延缓答辩。
附件1: 2012年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doc